礼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礼县人民检察院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基本职能是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对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提起公益诉讼,受理单位和个人报案、控告、申诉和举报,法律监督工作和其它综合性事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派驻乡镇检察室12个,分别为派驻城关镇检察室、派驻盐官镇检察室、派驻罗坝镇检察室、派驻雷坝镇检察室、派驻永坪镇检察室、派驻红河镇检察室、派驻祁山镇检察室、派驻中坝镇检察室、派驻白河镇检察室、派驻洮评镇检察室、派驻王坝镇检察室、派驻江口乡检察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13.2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9.17万元,下降5.52%。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 1013.2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减少59.17万元,下降5.5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较好,结转收入减少;二是深入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缩减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4.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9.2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1013.2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减少59.17万元,下降 5.5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深入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缩减预算支出;二是退休人员增加,基本支出相对减少。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 公共安全支出878.5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24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30.64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62.79万元。
6.转移性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4.0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790.0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长63.11万元,增长8.6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社会保障性支出增加,导致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84.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一致。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3.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去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3.66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06万元,增长1.6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物价水平上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7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06万元,下降0.2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其中两辆为2018年新购置车辆,车辆运行稳定,维护成本低;二是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后,本院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减少不必要支出。
4.培训费7.1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95万元,下降35.6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培训业务计划减少。
5.会议费0.8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55.5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相关精神要求及政策变化,对会议费支出进行压缩。
6.机关运行经费75.2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5.64万元,下降6.9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深入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缩减预算支出;二是相关办案设备已配备完善,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7.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1.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202.5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250.90平方米,价值289.71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价值119.5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52.90万元。2022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35.94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空调、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本部门选定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作为2022年度部门预算安排重点项目,项目名称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
1.项目概况:中央政法转移支付是根据《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暂行办法》自2009年由中央财政安排实施的延续性项目,2022年预算金额154万元,项目实施期限2022.01-2022.12。
2.立项依据: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暂行办法。
3.实施主体:礼县人民检察院
4.实施周期:1年。
5.实施计划:按单位工作计划及工作进度、年度预算实施项目。
6.资金安排:年度预算资金154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我院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及法律法规规定,严格管理,高效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合理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项目资金与其他资金混管混用,做到专款专用。总体目标基本完成,桌面云部署完成,公开听证室现已验收完毕正式投入使用。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注:按部门汇总的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填列),涉及财政支出184万元,分别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本级)项目154万元;检察业务保障经费(本级)项目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184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
申报单位名称 |
礼县人民检察院 |
一级项目名称 |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 |
二级项目名称 |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本级) |
项目类型 |
延续性项目 |
资金用途 |
业务类 |
资金性质 |
一般公共预算 |
项目分类 |
其他项目 |
项目资金(万元) |
154 |
其中:中央补助安排 |
154 |
省级财政安排 |
|
年度绩效目标 |
维护社会稳定,维持社会治安;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办案水平。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目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监督立案、撤案数 |
=1件 |
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数 |
按实际情况产生 |
提出刑事抗诉数 |
按实际情况产生 |
公益诉讼数 |
=10件 |
入额院领导办案率 |
>=40% |
省、市检察院交办的涉检信访案件办理率 |
>=100% |
质量指标 |
电子卷宗及案件信息公开率扫描率 |
>=90% |
检务保障工作满足检察工作开展需要 |
=100% |
车辆购置合格率 |
=100% |
时效指标 |
执法装备采购配备及时率(%) |
及时 |
检察业务办理及时性 |
及时 |
成本指标 |
办案经费控制率 |
<=65% |
装备成本控制率 |
>=35%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检察监督公信力不断提高,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100% |
四大检察平衡发展 |
发展均衡 |
厉行节约,办案经费支出合理高效 |
合理高效 |
社会效益指标 |
检察监督公信力不断提高 |
有效提高 |
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有效提高 |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
>=70件 |
生态效益指标 |
办理行公益诉讼非法狩猎类案件,维护生态平衡 |
>1件 |
联合开展保护母亲河活动,协助清理整顿非法采砂 |
>=6件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档案管理工作 |
建立健全 |
跨部门协同度(公检法司) |
协同高效 |
群众满意度(%) |
有效提高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员工满意度(%) |
>=90% |
侦查监督工作满意度 |
>=95% |
公诉工作满意度 |
>=96% |
公益诉讼工作满意度 |
>=95% |
控告申诉抗诉工作满意度 |
>=96% |
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
申报单位名称 |
礼县人民检察院 |
一级项目名称 |
执法办案费 |
二级项目名称 |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本级) |
项目类型 |
延续性项目 |
资金用途 |
业务类 |
资金性质 |
一般公共预算 |
项目分类 |
其他项目 |
项目资金(万元) |
30 |
其中:中央补助安排 |
|
省级财政安排 |
30 |
年度绩效目标 |
保障检察中心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业务工作所需设备耗材,全面支持公益诉讼和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办公用房和业务技术用房维修维护,通过完成以上工作,全面提升检务保障能力,进一步优化服务,强化管理,提供高效、优质、节约、安全的服务,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目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参加培训人次 |
>=40人次 |
法制宣传 |
>25次 |
提供法律咨询数 |
>50次 |
相关业务宣传数 |
>=120次 |
质量指标 |
培训合格率 |
=100% |
执法车辆配备率 |
=100% |
办公物品采购合格率 |
=100% |
相关宣传知晓率 |
>=80% |
时效指标 |
执法车辆维修及时性 |
及时 |
办公物品采购及时性 |
及时 |
成本指标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100% |
相关费用报销控制 |
标准以内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办公办案环境不断改善 |
有效提高 |
社会效益指标 |
办公条件改善有效性 |
有效提高 |
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有效提高 |
办案技术水平 |
有效提高 |
生态效益指标 |
办理行公益诉讼非法狩猎类案件,维护生态平衡 |
>=1件 |
联合开展保护母亲河活动,协助清理整顿非法采砂 |
>=6件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长效机制健全性 |
建立健全 |
跨部门协同度(公检法司) |
有效提高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业务保障工作满意度 |
>=95% |
业务用车人员满意度 |
>=96% |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按部门汇总的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填列),涉及财政支出184万元,分别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本级)项目154万元;检察业务保障经费(本级)项目30万元。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省级财政拨款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