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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办公室

 

 主要职责:办公室负责检察政务、机关文电、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检察技术信息和计划财务装备等工作。

  部门负责人:张瑜琳

政治部


   主要职责:政治部主要负责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机关党建、检务督察和警务管理等工作。

  部门负责人:王玉

第一检察部


   主要职责: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

   部门负责人:韩淑琴

   部门检察官:

 

 

第二检察部


    主要职责: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

  部门负责人:马珍斌

  部门检察官:


第三检察部


    主要职责:第三检察部主要负责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案件管理等工作。

  部门负责人:卢海梅

  部门检察官:

检委会

  主要职责:1、审议、决定在检察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重大问题;2、审议、通过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工作报告、专题报告和议案;3、总结检察工作经验,研究检察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4、审议、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5、决定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6、其他需要提请检察委员会审议的案件或者事项。

 专职委员:王晓丽

 委员:任晓玉、杨麟、赵煜、雒佩宏、杨晓伟、王玉、韩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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