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陇南市新冠疫情防控紧急提醒

时间:2021-12-27 10:35:4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陇南市新冠疫情防控紧急提醒

 

12月9日0时至12月22日14时,西安疫情累计感染177人,疫情外溢到了陕西延安、咸阳,广东东莞,北京通州以及河南周口5市,截止12月23日6时西安已有高风险区1个,中风险区40个,疫情仍在进展之中。其中河南周口市沈丘县4例阳性病例12月18日自西安自驾返回,22日确诊,期间未主动向当地报备,已被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防疫情输入,现对广大群众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主动报备
及时关注各地官方公布的新发病例轨迹,与之有时空交集者,以及有以下旅居史的来陇返陇人员,一定要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或居(村)委会、单位或入住酒店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防控工作。

1

12月16日以来有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黑龙江省黑河市旅居史的人员,12月16日以来有天津市西青区旅居史的人员,12月17日以来有黑龙江黑河市旅居史的人员,12月18日以来有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旅居史的人员,12月7日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旅居史的人员。

2

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疫防办、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

3

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市旅居史、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

4

发现自己健康码转为红码黄码人员。

5

拟入境人员和在入境地完成14天的集中隔离观察人员。


防控建议

关注疫情形势

 

及时关注国内疫情变化,如无必须,请不要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的所在地市。确需前往的,要提前向单位或社区报备,返回后要及时主动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做好个人防护

 

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

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正规医院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坚持“人物同防”

 

冬季气温低,新冠病毒存活时间更长。非必需不要从境外高风险地区邮购商品,谨慎邮购国内有本土疫情报告所在地区的商品,收发快递做好消毒和手卫生。

提倡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当前我市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工作已开展,请完成两剂次接种,且第二剂接种时间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和符合第一剂次、第二剂次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陇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23日

关闭

智能悬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