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为民办实事,天冷情暖解“心结”
——礼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化解两起行政争议案件
紧盯人民群众的身边事,践行“枫桥经验”,通过办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是检察机关依法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也是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的积极实践。
12月7日,冬日的礼县雨雪缠绵,前往上坪乡的山路蜿蜒、湿滑难行。礼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麟带领第二检察部干警前往上坪乡某村,就两起行政争议案件实地走访调查。

与乡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座谈交流
上坪派出所就辖区居民黄某某、刘某某的行政违法行为分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告知,但两人一直拒绝履行处罚决定。派出所民警多次对当事人释法说理,收效甚微。为进一步化解矛盾、息诉止纷,检察官们与上坪派出所、司法所民警深入当事人家中,面对面沟通了解有关情况。

在当事人家中化解行政争议
检察官与群众面对面进行交流,推心置腹让其放下顾虑、敞开心扉,全面细致陈述其认识和诉求。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疑问,派出所民警依据证据作了回应。办案检察官围绕双方矛盾,从案件基本事实出发,由人情入法理,以小见大,从公民责任、社会管理、法治建设等多方面对当事人进行疏导,解开其心里的“疙瘩”;又从执法为民、温情执法等方面,对民警提高执法综合能力作了积极引导。经过居中调和,两位当事人明确表示认可处罚决定,并当场履行。派出所民警就执法为民便民,充分征求了在场群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拉近了警民关系。
至此,双方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也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检察官说法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是指检察机关履行行政检察职能过程中,依法采用多种方式,使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与行政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之间产生的争议得到实质性处理,当事人不再申请启动新的法律程序,从而实现案结事了政和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