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羁鸟归林 促和谐共生
——礼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受邀监督涉案野生画眉放生活动

6月9日上午,受礼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邀请,礼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某地山林,现场监督职能部门放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画眉鸟。

据悉,此次放生的野生画眉鸟,系礼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在办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保护动物案时扣押。为确保涉案画眉鸟尽早安全回归野生环境,在完成鉴定等相关取证工作后,该所根据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意见,专程选择了适合野生画眉鸟生存的某地山林进行放生。

“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放生现场,经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工作人员再次检查确认了画眉鸟身体健康、符合放生要求后,在公益诉讼检察官的监督下,民警打开鸟笼,画眉鸟飞向了山林。
检察官提醒
2021年2月1日起,野生画眉鸟被《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列为二级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野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践行“两山”理念、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是我们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通过合法渠道购买鱼、鸟等,文明养宠,切勿贪耳目之乐、以身试法!